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2015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电视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5家公司制作的2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8家企业的8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8898《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 13837《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2021.7《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4850-2013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对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绝缘要求(防雷设计)、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电磁兼容、能效、常温性能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主要不合格项目有1、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表现为产品内部布线不合理,可触及金属外壳与电源软线之间未使用双重绝缘,易引起消费的人在使用的过程中触电危险。
2、外接软线批次产品不合格。表现为电源线的导体电阻不符合标准要求,消费者使用这样的产品,易发生触电危险,或造成电气短路起火的严重后果。
3、能效指数:本次抽查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是电源部分电路设计不合理,或者显示屏亮度不够,导致能效指数不合格,长期作用会造成电能的浪费。
4、电源端骚扰电压: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电源电路中未做到合理的滤波处理,这样的产品的干扰会影响电网的质量,干扰公共电网,影响在同一电网下电气产品使用的稳定性。
5、辐射骚扰:本次抽查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问题大多是主板电源电路及液晶屏背光电源电路设计不合理,未对干扰进行滤波,这样的产品会影响环境的干扰,通过空间影响其他电子科技类产品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