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符樱 通讯员沈嘉)本年,湖北阶梯电量的计量方法,有望由按月核算调整为全年打通了算,且榜首档电量上限规范有望进步,到时我们的电费开支可能会削减。昨日,全省物价工作会议泄漏了这一信息。
我省2012年7月开始实施阶梯电价,省内“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乡镇和村庄居民用户,每月每户榜首档电量为0至180度,第二档电量上限为400度;超越400度电量,计入第三档电量。一、二、三档电量价格分别为0.573元/度、0.623元/度和0.873元/度。
这两年,有不少用户反映,我省冬季很冷、夏天很热,居民夏冬用电量大,春秋用电量小,期望能以年度为周期进行阶梯电量结算,让每个月的一、二档电量能够在一年内累计运用,平衡因为时节要素引发的各月用电量差异。不过之前有物价的人说,假如按年计费,操作起来很杂乱,现行电力运营出售体系难以完成。
昨日,在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省物价局的人说,本年,将加速完善居民阶梯用电准则,实现以年为阶梯周期计量。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就算居民夏冬两季的月用电量超越180度,但因为春秋用电量少,只需全年总用电量不超越2160度(即180度×12月),则其用电价仍是按0.573元/度核算。此外,物价部门还会争夺把榜首档电量的上限规范在现行180度的基础上,有所进步。
省物价局还泄漏,我省本年还会挑选部分城市试点分时电价,在用电顶峰和用电平峰,实施不同的电价规范。
此外,本年我省估计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并会着力完善环保、医药、交通、教育等要点范畴价格方针,撤销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让药品价格主要是经过医保控费和投标收购由商场构成;研讨拟定居住小区物业服务、旅游服务等民生价格的监管方针。